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继续由董事长肖冰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代为履行的时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九十日。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三月八日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继续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