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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洗钱犯罪,守护经济安全”系列宣传(二)——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时间:2024-05-15

202451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什么是经济犯罪?常见的经济犯罪手段都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有明文规定。最常见的两种非法集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结合非法集资所涉及的常见罪名,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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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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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什么是虚开骗税?

 行政法中的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行政法中的骗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刑法中的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刑法中的骗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

什么是洗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福田警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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