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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三拒绝” 不做洗钱工具人

时间:2026-09-11

学会“三拒绝” 不做洗钱工具人

 

“给我你平时闲置的银行卡和u盾就行,一张卡600,两张就1200了。”

 

“真的借个卡就能赚?”

“你放心吧!不会骗你的。”

 

洗钱等于犯罪

一不小心

你可能已经违法

“我也没想到,借个银行卡就是洗钱啊。”

“洗钱就是把非法得来的钱

通过各种手段变成合法收入,

而你的银行卡就是骗子的洗钱工具,

很多人以为洗钱离我们很远,

其实借卡给朋友甚至帮人买东西

都有可能踩到洗钱陷阱。”

“现在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轻则影响个人征信,重则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反洗钱“三拒绝”】

拒绝出租出借个人金融账户

拒绝帮陌生人转账

拒绝参与虚拟货币不明交易

拒绝成为洗钱帮凶,守护金融安全,从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开始!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